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总体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制度设计、分步骤分阶段安排和组织实施四大部分。根据方案内容,我们从大量优惠政策中精选出60条。
01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
02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
03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04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05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06岛内居民购买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07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调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并增加品种
08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09企业资本性支出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10展会境外展品进口和销售免税
11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12允许进出海南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
13对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境内建造船舶给予出口退税
14以“中国洋浦港”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加注保税油
15建设“中国洋浦港”国际船籍港
16经“中国洋浦港”中转离境的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
17在洋浦保税港区等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
18允许境外理工农医大学及职业院校在海南独立办学
19建设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
20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
21跨境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
22实行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23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24实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特别清单
25实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26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27实施更加便利的免签入境政策
28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
29对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30允许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31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限制
32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权下放海南
33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
34优先支持企业境外上市
35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
36建设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
37支持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
38支持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
39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
40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
41非居民可以参与交易场所的交易和资金结算
42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
43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
44面向全球发行海南地方政府债券
45开放增值电信业务
46开展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业务